关于公布市级“菜篮子”平价供应经营单位名单的通知
各县(区)“菜篮子”办公室、功能区“菜篮子”管理部门,有关单位:
根据《市级“菜篮子”平价供应实施方案》的相关规定,市“菜篮子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“菜篮子”供应经营企业进行了审核,经研究,舟山市菜篮子服务有限公司、舟山市泉芽蔬菜食品有限公司、舟山市海然水产专业合作社、舟山市陆峰阳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平价供应基本条件,为市级“菜篮子”平价供应经营单位,有效期为2019年8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,现予公布。
请各县(区)、功能区菜篮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平价供应工作的指导和监督,平价供应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加强企业经营管理,认真履行保供稳价职责,为改善和发展我市“菜篮子”民生做出贡献。
舟山市“菜篮子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8月22日